签证是海关签吗?
这个问题有逻辑错误,首先不是所有国家都有移民监制度,其次就算是有移民监的国家也不见得就一定是签证签发机关或者边境管理机关,比如加拿大美国就是移民申请人申请的永久居留卡,但是入境时候海关会抽查申请人的合法居留资料是否与永久居留卡的材料一致,如果一致则放行,如果不一致则会扣留,直到申请人能够提供合理解释并获取入境的批准;而欧洲很多国家的移民监都是移民部门直接设定的居住要求,这些居住要求通常都是移民法案中明文规定的硬性条款,不履行的话那么申请永久居留或者是加入国籍的请求都可能被拒绝。
其实题主的问题很简单,我们只要搞明白一个概念就可以了——为什么有的人可以顺利获得永居或者入籍,有些人却不行呢? 这个问题就要从移民立法开始说起啦!在欧盟国家里有一个很奇特的立法存在,叫做《马耳他公约》(The European Convention on Citizenship),这个条约目前已经有34个国家签署成为本国的法律了……其中就包括中国(1)。
《马耳他公约》规定了每个签约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其中最重要的莫过于“普遍”和“不可剥夺”这两个关键词。也就是说每一个成员国对于其公民来说都“不得因国籍或者其他类似身份而遭受歧视……”并且,根据公约第三条,“任何缔约国有义务将其他缔约国的公民视为本国公民,并给予他们与本国公民享有同等权益与负担相同义务……”所以呢,既然欧盟所有成员国的公民权利是一样的话,是不是意味着他们受到的待遇也应该是一样的?显然不是这样子的嘛。
于是乎我们就看到了许多令人叹为观止的现象出现了:同属欧盟申根国、甚至有着共同语言的西班牙人和意大利人在西班牙定居之后却被告知他们的永久居民身份需要每年回到意大利才能保留(2);德国人因为语言上的差异无法完全读懂波兰政府的移民法而面临驱逐出境的风险;希腊政府以“移民法中没有规定”为由拒绝了大批拥有塞浦路斯永久居留身份的非欧盟人士入籍的申请。。。 所以啊,所谓移民监,不过是各国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来制定符合自己国情的移民法的产物而已,至于如何执行,那可就是各凭本事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