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l1签证时间多少?
L-1A 跨国公司内部调派高级管理人员入境(非移民类工作签证),可以永久续签的
申请要求:
1. 在美国成立的公司或美国分公司、子公司或分公司;
2. 有真实的国际性商业往来;
3. 申请人是公司外派的经理级高管,或者具有同等技能的主管;
4. 申请人在美国有实质性管理或执行工作的职责;
5. 申请人被担保的公司必须是申请人过去的雇主或是其母公司、子公司等关联企业的母公司;
6. 申请人过去三年连续在母国担任相同职位或有同等技能的工作;
7. L-1A 的配偶和 21 岁以下未婚子女可以申请同时赴美,但是不可以工作;
8. 申请人的公司必须符合一定规模,通常需要证明在美国公司雇佣两名以上员工的合理性的;
9. 如果申请人是美国公司的外籍 CEO ( Chief Executive Officer),则要求该申请人拥有至少百分之五十的股份。
L-1B 跨国公司内部调派有特殊专业技术的员工入境(非移民类工作签证),一般两年有效期,可以续签的,但是不能超过七年。
10 年绿卡的途径:
a) 持有 L-1B 可以在美国居留满 10 年,满足条件申请美国的绿卡( EB-2 特殊人才类别);
b) 先以 L-1 签证身份过来美国, 满两年后申请 I-140 工作许可申请; 再过几年申请美国绿卡,但申请时必须与 L-1B 的身份匹配:如果申请人是以 L-1A 身份过来的,那么申请绿卡就按 EB-2 来走,如果当初是以 L-1B 来的,那现在就要按照 EB-3 来走了。 10 年绿卡的要求和条件: a) 申请人必须在境外提交 I-140 表,不能以境内身份申请; b) 申请人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必须与美国公司的业务相关联,否则即使申请人拥有高超的技能也不能获得批准; c) 不考虑年龄大小、教育程度高低等因素 d) L-1B 不能申请,因为它是以管理为主的,不是以技术为主的; e) 申请人之前在美国公司要呆够两年 f) 十年后,申请人如果还是继续留在美国公司上班的话可申请永居; g) 如果是 L-1A,EB-2 排期时间是八年左右 h) 如果是 L-1B, EB-3 排期时间在十二年左右 i) 可申请绿卡的家眷数量一样 j) 可携带家眷一起办理 k) 孩子可在美国读书上学,不受配额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