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能被找到吗?
被找到的可能性有,但是不大。 首先明确一点,公安机关不会主动寻找失踪人员。只有失踪人员的家属或者亲戚朋友等到公安机关报案并且立案之后才会开始调查。当然这里所说的报案是指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比如人口丢失满24小时,且属于失踪情况才立为刑事案件(《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其次如果真是像题主所说的情况,那么对方应该已经过了移民的日子了,因为移民是有时间限制的;而即便没有过移民日子或是刚办理完移民手续,被公安机关发现以后,也只是将其遣送回国,并不会为难其家人。所以题主所说“担心他被找到后会面临坐牢的危险”并不存在。
最后,从题主的描述里能够看出,对方并不是自愿离开中国的,否则不会不说一声就走了。这种情况下,对方是可能涉及到刑事犯罪的,只不过公安机关现在找不到他的话,也不能立案侦查。但如果公安机关发现了他,那可就由不得他了。所以说,还是有可能找到对方的。 总之,只要人不在中国境内,不管是定居国外、还是暂时出国旅游居住,都是属于失踪人员,都可以报失踪。
但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这个人是未成年人,并且未满18周岁,则不可以单独报案,必须由监护人或近亲属报案。
不一定。找人是侦探机构接受客户委托的最经常的业务,其目的可能是为了移民,也可能是寻找失散多年的孩子。要找的人都在很偏远,很落后的地区,有的是在四川,贵州等大西北省份,有是在农村的小山沟和大山褶里,人口和户数很少,连邮筒和电话都没有。有的地方没有通公路,连毛路也没有,只有山间小道,路途遥远,交通条件很差。有的要坐船走水路,走三、四天,或者在大山中步行三、四天才能达到。有时候找到这个人要跑几千里路,跑一两个月才能找到,有的始终也找不到。有的要通过关系,找到当地的派出所,或者乡政府才能打听到下落。
也有在本省或外省的城市和城镇找到的。也有在本省或外省城市或县城找到的。找到以后委托人需要委托机构去作笔录,去调查这个人,他的家庭成员,家庭关系、收入水平、财产情况、工作情况,婚姻情况、健康情况等,形成笔录。有些要作外围调查,到周围的单位、邻居调查。还要去调查这个人的档案和人事劳资、房管和计生等部门调查。还要去调查这个人的房屋情况、财产情况、车辆情况。如果这个人在外地还有房产,还要到外地房产局去调查。如果这个人在本地单位还有分房指标,还要到这个单位甚至设计院和施工单位去调查。如果有车辆,还要到车管所去调,去调查车辆的具体情况。
调查时有些单位不给开介绍信,有些单位要收取一定的费用。例如去派出所查一个通缉令,要收费几百元。车管所查一个车辆情况也要几百元。设计单位拿到设计图纸和验收单要上千元。房屋的分房指标要数百元。有时为了保险起见,对笔录还要找翻译人员翻译笔录。还要请见证人作见证。有些单位没有公章,要找政府作见证。有些单位的行政领导人不在,要找区政府作见证。有些村民小组长不在,要找村委会作见证。
还有去拍些照片。例如被调查人的照片,被调查人和调查人的合影,被调查人单位、家庭和房屋的照片、车辆的照片。还有从各种资料上复印些资料。例如计划生育卡、房产局的分房指标、人事劳资的档案、车管所的上牌、行驶证、设计院的房屋建筑设计图纸、施工单位的房屋验收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