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能申请移民吗?
不能,除非你退出了中国国籍,成为外籍人士。作为中国人,想移居国外,只有出国定居一条路可走,而这条路上的绊脚石就是护照,没有护照你就出不了国,因为办理移居手续必须提供你的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户籍证明)和出境证件(护照)。 作为中国人,要想拿到外国的护照很困难,除非你用非常规手段取得,否则就只能等他们邀请你去移民。但邀请你去移民并不意味着你就能成功获得外国国籍。这是因为移民资格不是随便就能申请的:外国人申请移民,除符合法律规定的申请条件外,还须得到所申请移民目的国的政府许可,并具备相应的身份资质及能力。也就是说,即使人家欢迎你来移民,但你不符合条件,人家也不会让你移过来。
因此对于中国来说,你想要移居海外,就必须持有外国公民的身份。你可以通过结婚等方式获得第三国公民的身份,也可以通过投资的方式直接获得第二国公民的身份。 但无论是哪种方式,都意味着你要放弃中国国籍,成为其他国家的公民。
当然你也可以选择不加入其他国家,依然持有中国国籍,但这意味着你只能在国内生活,出门必须是中国公民的身份,并且要受到我国相关法律约束。
党员移居(包括移民、出国、留学等)外国、获得国外永久居留权或长期居留许可的,应办理停、脱党手续。具体办法是:由党委组织部门发给《党员停、脱党登记表》,由该党员或其家属、亲友填写后,报原单位党委(或党委组织部门)办理停、脱党手续。
如果停止党籍后又回国定居的,经审查后确是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无违纪行为,本人申请恢复党籍和入党志愿的,可由原单位党委审查,作出恢复党籍及党龄起止时间的决定,并报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与停、脱党登记表一并存入本人档案)。停、脱党后的国外经历一年内不予承认,在原单位或工作单位重新计算入党时间。对不回原单位或不重新申请入党,又不与原单位党组织联系,原单位党组织应作脱党处理。
对长期无工作的流动党员,要区别不同情况,区别对待。对党性好,要求积极的,党员组织关系可寄存在县(市、区)劳动部门或组织部门;对外出地方和去向不固定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回其原籍或父母、配偶户籍所在地;对党员本人要求将组织关系转回原单位或原籍,因工作等关系无法接收的,应说服做工作,做好组织发展后盾,把他们纳入党的组织管理之中;对无正当理由长期不转移组织关系,不参加党的任何组织生活和党内活动的,要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要按党章规定作自行脱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