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团聚移民收入怎么算?
加拿大移民局对家庭净资产没有明确的要求,只要求申请人能够提供过去的六个月的银行流水和完税证明来证明财产的来源是合理的。 家庭收入的计算方法是将申请人和其共同申请者(如有)的在职工资、自雇收入和其他收入来源,如房租收入等加总来计算。 如果您的年收入高于加币10万元人民币且符合以下任一条件,则属于高收入人群; 在加国工作的申请人在提交申请前的3年内有24个月达到或超过上述收入要求; 在加国工作并持有工签的申请人,在申请前的4年内有36个月达到或超过上述收入要求; 在其他国家工作并有合法移民计划的申请人,申请前的5年内有48个月达到或超过上述收入要求。
如果您的年收入高于加币7.5万元人民币且符合以下任一条件,则属于中高收入人群; 在加国工作的申请人的在过去5年中有一年的时间达到或超过上述收入要求; 在加国有工作offer的申请人,在过去的4年里有一年的时间达到或超过上述收入要求; 有加拿大的学习经历并且毕业已经超过一年。 以上收入要求均为税前收入, 扣除五险一金后,实际到手的年薪要打个折扣。例如,一位年薪20万的人民币工作者打9折之后,收入水平就低于10万人民币了。 注意!虽然之前政策允许主审人独立于其他家庭成员申请担保移民,但是目前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如果主申请人被判定为高收入群体,那么他的子女也很有可能会一同获得枫叶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