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法律法规有哪些?
简单说几个重要的法律文件,以及每一个文件中重要条款的简答解释。 重点法律文件概括为:“一国两制三法” “一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居住条例》; “两制”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三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香港特区出入境管理办法》、《澳门特区出入境管制办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583号) 重要条款: (一)对申请人的家庭背景和工作能力等条件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批准其取得永久居留资格; (二)申请人因家庭团聚申请永久居留权的,被投靠人须具有抚养义务能力的无国籍或外籍公民,且年龄在18周岁以下; (三)外国人因工作在华连续居留满5年,年居留时间不少于9个月,符合有稳定生活保障和支持,且与中国建交国家公民办理签证延期手续,不再需要原发国领事认证;
2.《香港特区出入境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674号) 重要条款: (五)未取得永久居民身份证而以非永久性居民身份持有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失效。
(六)内地居民持有效的港澳通行证可以前往香港定居,无须申请“回港证”。
(七)内地居民在有效期内申领《临时身份证》,免予提交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户籍证明原件。
(八)在香港出生而尚未办理入境手续的婴儿,可持《出生证明书》直接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登记。 以上适用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一)中国公民的直系血亲; (二)没有中国公民配偶的外籍人员; (三)没有华侨配偶的新加坡公民;
3.《澳门特区出入境管制办法》(国务院令第580号) 重要条款: (一)取消内地居民申办护照必须提交“与申请人户籍迁移证明复印件或相关亲属关系证明”的限制; (二)简化申请材料,将《护照申请表》减至5项申请事项、6份申报材料; (三)缩短办理时限,将原5个工作日办结减少到3个工作日; (四)扩大发证范围,明确对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也可以发放护照。同时,明确规定公安机关在办理护照业务时,应当告知申办人证件的有效期限; 对签发五年期护照的,还应当告知申请人签证申请的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