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做去除学术条件?
这得从学位的分类说起(虽然这个问题本来不需要这么深入的) 我国现行的学位体系是1980年制定的,共分为5级:学士、硕士、博士、博士后。其中学士学位按照学位授予的条件又分为3个层次:
一、二、三级学位,分别对应的是普通本科毕业生、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博士毕业生。 一级和二级学位是学术型学位,三级学位是专业型学位。 这里要特别注意一点,获得学士、硕士博士学位的前提是先要有大学本科或者大学专科的学位!即先有学历再读硕士博士。不论你读多少书,只要有本科学历,都可以申请硕士学位;只要拥有硕士学位,就可以申请博士学位。 但这里的“学历”并不是指你在某个学校某专业读完规定的学分课程,而是指你的最高学历学位,即以你最高学历所学专业所取得的学位。 所以如果张三本科是工学学士,研究生是管理学硕士,那么他的“学历”就是“本科”;如果他符合申请博士的资格,那么他的“学位”可以是管理学博士。 而李四的情况就不同了,他是本科毕业直博,直接取得了理学博士学位。但这种情况在我国现在属于例外情况,绝大多数人的都是先有学历再进行深造。因此他的情况就比较特殊,因为他没有“学历”(他只能以他的“博士”为最高学历),而其“学位”又是“理学”学位,所以这种情况可以称之为“无学历、有学位”
而王五则是先取得理工学士,然后再攻读了一个文科方向的硕士,最后拿到文科博士。这种情形下,因为其学士和博士的学位类型是不同的,而且也是正常程序获得的,所以他的“学历”是本科加硕士,而学位应该是“文学博士”。 上述四种情形,除了第一种是绝对正常且被国家认可的情形外,后三种都属于过渡性安排,即是为了让某些特别优秀的学生能尽早脱颖而出而设定的“特例”,这种情形下取得的学位应该被视为“有问题”,所谓“问题”就是指会标记上“特例”的标签,也就是会被注明是以“破格”方式取得的高层次学位。这些通过破格方式获取的高层次学位在评奖学金和保研直博的时候都会被认定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