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宿泊证明怎么办理?
宿泊证明=住宿证明的日语发音“su-pu”。 其次,根据用途的不同,有几种不同格式的宿泊证明书,大致分为三类:
1. 外国人入境时在机场、海上码头或者边检等机关要使用的「在旅館等之宿泊証明書」;
2. 向政府机关申请居留权限或者签证延期时提交的「住在友人处之證明書」;
3. 在国内旅游的时候,入住酒店或者民宿会需要提交的「住宿証明書」「宿泊証明書」的格式又略有不同。 这里我们着重介绍第一种「在旅館等之宿泊証证明書」的申办方法。
一. 准备材料
二. 提出申请 以邮寄方式申请的,请填写《申请书》并注明“邮寄”字样; 现场申请的,请填写《办理临时身份证/旅行证申请表》或《因私护照/旅行证申请表》。
三. 受理审查 四. 制证发证 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地点领取证件。 如需代办,代领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申请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前来领取。 注意!! 根据出入境管理局的相关规定,从6月5日起,内地居民所持普通护照有效期不足六个月的,可以申请换发。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您的护照有效期不足六个月,而又急于出国旅行的,可以在当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厅窗口申请同时办理港澳通行证及签注或者泰国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