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办理美国过境签证?
1 先说说什么是过境签证,什么人可以申请?
2013年7月23日实施的新的“过境签证政策”适用于在第三国(中国以外的国家)停留期间前往美国的乘客。此政策为持有有效护照、目的地为美国的非美公民提供了在纽约肯尼迪机场和芝加哥奥黑尔机场直接申请入境旅游/观光/商务的B类签证的机会。 也就是说,如果你的目的地是纽约或芝加哥并且你的旅行目的只限于旅游或者商务,那么你可以直接在第三国的美国使馆或领馆那里申请B1/B2签证了。
2 哪些人可以申请呢?
只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人都可以向纽约和芝加哥的美国使领馆申请B1 / B2 (旅游/观光/商务)签证:
· 在前往美国的途中在美国境内转机; · 乘坐交通工具从与美国的领土接壤的国家进入美国;
· 根据移民法的规定,由于“豁免条款”(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Act Section 212(d)(3))而无需接受移民审查即可进入美国;或者 ·根据移民法和《边境政策》规定,属于“边界进入者"(“Border-crossers”) 注意: “边界进入者”指的是那些通过陆路、空路和水路进入美国,并在6个月内连续多次来美的非美国人。“6个月的时间期限是从第一次进入美国之日起开始计算。”
以上5点中只有第4点和第5点是关于中国人的,所以请仔细看。
首先,对于大多数中国公民来说,不满足“第六章212条3款(a)项(b)小节之豁免条款”的条件。所以这一条就排除了98%以上的中国人了。 第二,很多中国人去美国是为了探亲访友,而不是为了商务目的去的。所以又排出了第二条。 第三,因为中国人出国主要是到亚洲国家和欧洲国家,而美国又不和中国接壤,所以对于大部分中国人来说都满足不了第三条的要求。 第四,这条是针对中国人的。按照法律规定,“申请人必须是中国的国民或者是拥有中国永久身份的人士才符合此条款的申请资格……”这里所说的“中国籍人士”既包括有中国国籍的中国人也包括有外国籍的中国公民。但是请注意,这里的“中国有永久身分指”不是我们通常说的“绿卡”,而是一种特别的中国公民身份,这种身份的获得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并需要向中国外交部和中国移民局提供相应的资料证明。
第五,这一条款主要针对的是中美之间的边民,特别是从台湾到大陆和美国从中国大陆到台湾的边民。 对于大部分中国公民来说,都不可能同时满足这5个条件中的任何一个。
所以说,对绝大部分人来说,过境签证是不适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