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澳洲婚前财产怎么认定?
澳大利亚法律实行的是婚后共同财产制,也就是说,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在这里是指结婚到离婚或者其中一方死亡为止)获得的财产,除了某些特定情况外,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而在婚姻关系成立前,也就是在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之前取得的财产,通常认为是婚前个人财产。但是,根据我国现行立法,这些“婚前财产”并不完全属于个人所有,比如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自然增值、婚前个人财产婚后用作投资所得的收益等,都是不属于个人所有的。
另外,根据《家庭暴力保护法》的规定,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人身侵害,造成财产损失的,受害人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所以,如果遭遇家庭暴力,可以主张对方的侵权行为对自己造成的物质损失和精神损失。
不过,虽然婚姻关系中很多财产归属问题比较复杂,但只要做足功课,还是能游刃有余地应对。比如对于婚内房产加名,很多人就不知道其中的门道——
其实,在房屋登记机构办理房产证上加名字手续时需要交一些材料,并且需要交纳一定的费用。 一般房管局是不会受理没有经过夫妻双方签字认可的材料,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后,去当地房管局办手续的时候在表格上签字即可。 在澳洲,如果是男方婚前买房并贷款,而女方在婚后加入还贷,那么房贷部分属于婚后共同债务,但首付和先于婚后还贷的部分算作男方个人债务; 如果是在婚后购买的房产,无论是否用夫妻共同财产或一方个人财产进行支付,均视为夫妻共有房产,产权登记在前方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