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外国党员如何申请?
先和大家分享一个好消息!近日,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 组织处理是党组织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党的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应给予纪律处分但不宜给予政纪处分的组织单位和个人所采取的处罚措施。 而之前,由于没有统一的规定,有关组织处理的依据,主要是中组部、监察部印发的《党员领导干部违纪案件调查处理程序暂行规定》等,这些文件对于组织处理的适用范围、对象、原则、程序等方面作了规定,但是比较原则、笼统。
此次出台的《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共5章34条,对组织处理的适用原则、条件、情形以及工作流程等等做出全面规定。 作为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关于组织处理的专门性规定,该文件的颁布实施具有里程碑意义,标志着党在制度建设上又迈出了重要一步。
下面来具体看看,新规定的几大亮点: 一是在适用范围上,明确党的工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领导职责过程中,有不认真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工作失误的;
二是在处理原则上下了硬要求——应当坚持纪严于法、执纪先行、违纪必究的原则,把纪律挺在前面,依法依纪开展组织处理工作; 三是在处理情形上,明确了十二种应当从重或加重处分的情形和三种必须严惩的重罪情形; 四是在处理程序上,细化了立案调查、移送审理、案件复核等程序及各方职责,确保程序严密、环节衔接顺畅。
值得一提的是,《规定》还建立了问责倒查机制,明确要求各级党组织应当注重分析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行为背后的思想认识根源,由近及远追溯溯源,查找政治偏差,作出深刻剖析。 对于那些搞“一言堂”、“家长制”,对抗组织审查,搞封建迷信,破坏换届秩序,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严重失职渎职,贪污贿赂等党员、党组织的违法行为,都将受到追究! 有法律问题,欢迎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