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籍外国移民如何缴税?
首先,根据《税务事项办理时限的规定》明确说明“除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同一纳税义务的发生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才能开始计算缴纳税款期限”。因此一般纳税人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可以由税法中关于“应纳税所得额”的概念推知。
个人所得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指个人取得的所得属于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或者其他所得(以下称应税所得),并从取得收入的当天就要开始计算应纳税款;而公司企业单位等生产经营者的征税则主要依据其营业收入而定,从获得收入的那一刻起,就需要确定和计算应纳的税款。
当然,对于境外所得需要征收个税的问题各地的规定不尽相同。比如深圳明确规定对在中国境内没有任职或受雇的个人,仅取得来自中国境外的工资、薪金所得,且为该雇主工作不超过6个月,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及从事非生产经营的企业当事人,应自年度终了之日起30日内申报退税;而对于在境外就业的人员,国内用人单位支付其在境外工作期间的相关费用,应在支付所得的次日依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其实,无论是居民个人还是非居民个人,在取得应税收入时就要确认是否发生了纳税义务,并据此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在纳税申报环节,只需要补充相关的证明材料即可完成申报。 但是对于境外所得而言,由于各个国家(地区)之间的税收安排可能不一样,为了减少偷逃税的可能性,建议在填报个税申报表时要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并提交足以支撑该项申报的相应证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