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老师开除中国学生吗?
我们学校是有过类似案例的,但是被开除了的是中国人而不是美国人(或者说是华裔),不过情况有点不一样。 当年我们是国际学生,学校是私立寄宿高中,有IB(International Baccalaureate )项目,就是给非美高学生设计的课程,要难一些,但是最终成绩是被世界广泛认可的,和本地学生相比没什么太大差别,只是多了一门外语而已。 我们那个班共有12个人,其中5个美国人,3个加拿大人,4个中国人,1个泰国人。
这个班的成绩是参差不齐的,因为每个人进来的标准成绩都是不同的,有些是按申请门槛录取的学生里成绩相对靠前的,比如3个加拿大人,他们本来入学的时候成绩就很好,在本地学校排名很靠前;而有一些是中国大陆学生,当时是按最低录取线录的中国学生里面分数最高的几个。比如说我,我是以高于最低录取线一百分的成绩被录取,但是我们同一个项目里有另外一个同学,他只有高出最低录取线五十分,但是在班级里他的成绩却是倒数的,差一分没到及格线。所以你可以想象这个班里美国学生的水平是非常不一样的。
因为我们班有个美国同学,他很讨厌,经常和同学打架,还偷钱,有一次被校长看到他在走廊里踢一个同学屁股,于是就被开除了。这个同学不是我们班的,他是从其他学校混进来然后被发现的,据说原学校将他遣送回国,因为他没有合法身份在美国读书。 而我们中国是几个学生一起开除的,原因是我们没有完成作业,老师觉得我们的作业过于敷衍,于是我们就都挨个被叫去办公室里批评,警告,最后给了一个最轻的处分——罚抄课文,一篇很长的文章要抄十遍。
但是我们并没有抄完就放学了。当天晚上学校网站公布学生违规记录,就有我们几个名字,记过一次! 第二天,学董(即学区负责人,负责监管所有公立学校和私立学校)找我们谈话,说我们有作弊嫌疑,问我们为什么作业不写完还要交上去,是不是串通好的,我们一口否认。他说他有证据,并让我们看见他手里拿着电脑,问我们可以打开文件看吗,我们说可以,于是他就给我们看了我们所谓的“作弊”证据,正是我们作业的照片,只见上面空白处写着“完书日期:xx年xx月xx日”,而我们的确没有在这个时间前完成。 但是!关键是我们的作业本来就是完书日期后面几天交的,而且那天是周末,学董知道我们周一一早就要交,所以故意周六晚上发了这条通知。
于是我就反驳说他肯定能看出来我们字是昨天写的,不可能前一天就写好交上来的,并且我们的作业本来就有一篇长一点的解答疑问的文章,他根本没拿给我看,我说我可以解释。于是学董就让我解释,我就把这篇解答文章交了上来,他说你只交了半个作业吗,我就问他是不是只给了半天写作业的时间,他说是的。于是我就说那好,我回去加一半作业吧。他说不用了,你们都走罢。
后来这事闹到了领事馆,学校也给了正式的解释,说是这些学生确实违反了学校的规章制度,但是情节不太严重,所以不予退学,但是要把违纪记录放在学生档案里,将来影响升学就业。 我想问的问题是,第一,这个学董有没有权力开除学生?(听说美国校长有权开除学生,但这个学董似乎不是法定意义上的校长)第二,如果他没有权力,那么他要告状,应该向哪一级部门汇报这一违规事件?(当时还没有教育部这一概念,但确实是管教育的)第三,如果上级部门决定维持学董的处分,你是否只能接受?是否有权要求重新调查?(也就是是否只能听天由命,学校说了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