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签证什么样的?
1. 护照有效期在6个月以上的因私护照原件;
2. 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二代须复印正反面到一页A4纸上),如有旧身份证请一并提供(四件都要复印同一户口本上的页面);
3. 提供所有办理人证件的复印件,必须用A4纸复印,需清晰可查;
4. 二寸白底免冠彩色近照三张(6个月以内的)及同版的电子照*一张;
5. 户口簿整本复印件(含首页和本人页)或户籍证明复印件。
注意 以上资料除照片之外,均需要准备两份。
申请人本人到使馆办理,必须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由工作人员对其身份证件进行复核。 请注意保管好相关证件的原件,以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关于北京领区申请者所须提供的证明材料的具体说明如下: 一、居住在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内的申请者所需提交材料: (一)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有公安局发证机关盖章和经办人签字); (二)有效的暂住证或者居住证复印件,如外地人办证厅无法查到档案信息,还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连续不间断缴纳满6个月的记录(参保时间和参保状态须与办理签证时所填写的表格一致); 二、居住在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的内地居民,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一)有效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二)有效期内的《居住登记卡》复印件,若为《居住证》则需要提供签注记录的复印件。对于未开通网上申请的省份以及港澳台居民可携带上述材料至就近派出所开具《居住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