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拿大怎么离婚?
加拿大有两种离婚方式,一种是民事离婚,一种是由法庭宣判的刑事离婚。 无论哪种离婚方式,都需要向法庭提供文件证明婚姻关系已经破裂并且无法挽回。这些文件可能包括:
• 双方的护照和身份证等身份证明;
• 结婚证书或同居协议;
• 任何住房、银行帐户或其他共同财产的证明;
• 任何过往法律文件的复印件,例如前一次离婚判决、分居令或者子女抚养权法院判决;
• 任何涉及家庭暴力或者虐待的证据(照片、医院记录、警察记录)。
如果法院裁定双方的婚姻关系的确已经破裂且无法挽回,则会做出解除双方婚姻关系的裁决。 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如果另一方不想离婚,可以在诉讼期间提出反诉,说明为什么夫妻感情没有破裂或者说明愿意挽回这段婚姻。 法院会考虑双方的感情状况以及双方的陈述来裁断是否支持对方的诉求。
不过,如果一方已被证实存在家庭暴力或者虐待情形,而且证据充分的话,法院一般会判决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法院判决不准离婚,一方也可以再次起诉,因此采取家暴手段迫使对方“听话”的做法是行不通的。 在一些情况下,即使一方被证实存在家庭暴力或者虐待情形,但是证据不足以说服法官判决双方离婚,法院也有可能暂时中止判决,等待对方再次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