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的state是啥?
State是个美国的法律用语,指的是一个联邦制国家里面的州(指美国),类似于加拿大或澳大利亚的省。不过在美国,州这一级政权是被作为国家(Federation)的最重要一级来对待的——很多联邦制的国徽上都绘有50个星星代表50个州。 在理解“美国是州主权的国家”这句话的时候,要考虑到这一点:在美国人的思维里,州政府是有能力直接跟联邦政府打官司的,虽然这在事实上并不常见;而省政府是可以直接跟州政府打官司的,这在理论上没有问题,尽管也少有案例。所谓的“州主权”其实是指各州在国会里有自己的代表,并且有权否决联邦政府的提案(虽然联邦政府用加税权作为惩罚手段的情况也十分罕见)。
然而,美国人所说的“州”(state)跟加拿大人说的“省”(province)含义略有不同,它特指那些拥有自己州政府的州;尽管阿拉斯加州和夏威夷州虽然没有独立的州长和州议会,但是他们仍然属于州的范畴。如果从地理上划分,所有的美国人都可以属于某个州,但并非所有的人都会把自己的归属看成政治意义上的“州”,因为很多州并没有自己的首都(例如特拉华州)或者大部分居民都不是住在城市里(例如蒙大拿州)。
另外,很多人会把美国称为“The States" ——注意这里是the而不是a,相当于说"The United Kingdoms” 当然这里的“States”并不是我们一般翻译的“州”,而是指“the different parts of the country which have state or provincial governments”——即“有州/省政府领导的不同的国家的部分”的意思。这确实是非常恰当的称呼,因为在美国即使是最偏远的小镇也是有“州政府”——由民选的州代表组成的立法机构——的,只是他们的权力被广泛地限制,职能也被大大简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