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生持有什么证件?
对于第一次出国的留学生来说,可能会有很多的不明白,那么下面就给大家一点启示,希望可以给你们一点参考。
凡是被普通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认的大学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的中国公民(包括非深圳户籍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持相关录取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件可以预约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相关证明材料由申请人妥善保管。
①、需自行打印并签名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表》。
②、凭《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表》和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到深圳市对外劳务就业中心(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广场3号塔楼)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自即日起至2006年12月31日,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7:00,周六9:00-12:00)。
③、由深圳转到其他城市或从其他城市转到深圳,尚未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持外地留学人员接收函及《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在深圳重新办理报到、落户手续。
④、已在深圳办理过留学归国手续的来深圳工作或创业,现在尚未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持外地留学服务中心签发的《留学回国身份认证》原件深圳重新办理身份确认和学历、学位证书追认手续。
另外,特别提醒:从2007年起,外国大学不接受没有中国教育部认可认证的三本学历的留学生。来深圳留学应选择经中国教育部认证的第一类、第二类重点大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监管信息网公布的国外高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