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签证如何办理?
在移民澳洲之后,如果要在澳洲境内申请配偶移民 103/820/801 类签证的话,那么申请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用于证明双方是真实的夫妻(同居伴侣)关系:
1. 身份证明文件(IDs):包括护照、出生公证、驾照等
2. 婚姻状况文件:包括结婚证或其他能证明合法婚姻关系的公证书和翻译件;未婚证明或解除婚姻登记的公证书及翻译件,注意要包括所有离异的情况;如适用,需提供收养、同居及同性婚姻的证明文件
3. 在澳居留证明: 如果申请人在持有600旅游签证期间递交了103/820/837签证的申请,并且签证获批,那么在递交820/416的临时配偶签证时无需再提供任何在澳洲的住址证明。
4. 生活在一起的证明: 主要包括: -租房合同或者银行账单;
-共同还款房贷或者车贷的证明;
-子女入学书或者学生缴费收据;
-医疗保险或者车保险;
注意:以上任何一项都不可以作为唯一的居住证明!!!建议尽可能多地准备。
5. 资金情况:主要说明两人的经济独立性和资金来源问题,比如各自有稳定的收入、存款、股票、房产等证明;若一方在经济上依赖另一方,则需解释清楚原因;两人是否有债务、是否有孩子需要抚养也都需要说明。
6. 语言能力:可以准备雅思成绩作为参考材料 7. 过往经历:双方是否有犯罪记录;有无参与非法活动,被驱逐出境的经历,如果有请充分说明理由。
8. 其它辅助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