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移居国外叫什么?
“移民”一词,在国内外的法律语境中,所包含的政策含义和现实内涵有着很大的区别。 国内法律语境中的“移民”,主要是指行政主体依据权限和程序规定,通过行政决定给予特定公民特定的人身及财产权利的一种特殊保护措施——即政府特批的允许部分中国公民变更国籍并移居国外的审批制度。 简言之,在中国大陆,“移民”是一种行政审批行为。
而外国人入境定居则是外国人依程序申请并经主管机关批准,准予其居留并可在一定期限内随任家属一起进入居住的中国境内。外国人的入境定居与中国境内的居民变更国籍并移民到国外不同,它不是一项行政决策机制而是涉及国别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许可事项。虽然“移民”与“入境定居”都包含“移居”之义,但二者在法律法规层面的制度属性是有所区分的【1】。
基于上述不同,国家移民局对申请人申请的“移民”或“入境定居”事项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作出相应处理;对于申请人填报资料齐全且符合条件的,会按照受理审核审批等程序规定出具《受理通知书》或《不予许可通知书》;而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将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或者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和干涉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依法办理“移民”“入境定居”等事务。
在国外生活的中国公民,无论是否加入他国国籍,只要符合中国政府有关出入境管理的法律规定,都有权利自由往来、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同时享有和中国公民一样的待遇;而不论是加入中国国籍还是加入外国国籍,都是个人根据我国出入境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作出的自主行为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