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生是词吗?
在国外生活和学习多年的学生统称为留学生。在近代历史上,19世纪末到20世纪30年代,“留学生”有过特殊的含义。当时中国积贫积弱,“留”字有“存留”“留下来”的含义,故“留学生”指中国出身的学生在“西洋各国求学之人”。而近代中国的民主革命家、教育家梁士诒(1880—1949),1896年赴法国勤工俭学,曾写道:“余入法国七年,获证工徒之职业,尝尽饮食之苦乐,备经忧患之幸不幸,阅世变之无穷不已,既久,乃名余日‘留法’。法者,乃余留学之地;‘留法’者,余留学之后所得之名也。”而梁此行是为了“探求真理”和“勤求富技”,和近代许多中国留学生一样,怀着很强的“实学”观念。1912年12月5日,孙中山在日本东京正则英语学校题为《大联合解》的演讲中,把“留”解释为“往各国求学日‘留’,有独立之意义,即独力、保留之义也”,表明“留”是“独立”、“自立”,含有“深造”、“求进步”的意味。
清末民初,不少中国留学生在学有所成后归国报效,他们在政治、经济、文化诸多领域,为中华民族的崛起作出了具有历史意义的贡献。“留洋”与“留学”在清末虽有区别,但并无严格的界限。留学生多为自费,极少有公派的。
1949年以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先后在北京、上海、天津、武汉、南京、哈尔滨等地创办了25所新型的历史教学研究机构——高等学校文科教材科、历史系。当时,从北京大学等29所高等院校精选了一批理论基础扎实、实践经验丰富的青年教员到科、系工作,为在短期内培养历史教学和研究的人才提供了可靠的保证。北京大学研究生班历史学专业首届研究生罗兹·墨菲(Max Moebs)在分析中国留美生的历史和心态变化时,把1949年到1979年这30年分为两个阶段:前20年为抗拒改造、丧失信心和悲观混沌的阶段;后10年为积极调整心态、努力适应环境但是缺少自信心、积极性欠缺的阶段。1979年7月,中国教育部向党中央上报了《关于改革和加强高校教育的请示报告》,报告指出当前高校存在的主要问题之一,是“在历史科领域,尽管有计划地培养和吸收了大批大学生和研究生,但是力量仍显不足,远远不能满足广大学生学习和科学研究的要求”,据此,教育部在报告中共提出了三个方案。三个方案的核心是:为了培养更多历史人才,建议各高等院校以现有人才为基础,扩大学和提高历史教学和研究机关。1981年5月15日,国务院将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南开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复旦大学、华东师范学院、南京大学、武汉大学等9所高等院校列为全国重点古代语言文学研究机构。至此,中国高校历史学科开始了大发展的新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