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提前办理签证延期吗?
1.如果您的签证是第一次,第二次或第三次入境的多次往返签证,那么无论什么时候签证快到期了,您都可以在离境前向移民局申请延长逗留期。 但请注意,如果签证是3个月有效期的单次入境签证(visa on arrival)的话,就不能在任何情况下都提前去申请延期的,只能待有效期到了以后再回程申请入境签证(visa extension),然后凭此入境再延期居留。 2.如果是工作签、家属签或者商务签的话则需要咨询具体的移民法条款,因为不同的签证有不同的规定。 以商务签为例,根据1996年移民法第48条和补充条例第7条第1款的规定,符合以下条件者可以申请将商务签证转为就业/长期居住签证并延期居留:
- 在获准在港期间曾经以商务名义在香港从事活动;及
- 有合理的理由相信来港进行的活动会继续;及
- 其入境时所持的有效签证或进入许可的期限已不足一年;及
- 其拟转的签证类别与原来的签证相同或相似;
并且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中的一个:
- 申请人最近一次在香港停留期有两年或以上;或
- 申请人上一次来港是在五年前或以上而且当时持有签证是香港商业身份证持有人或其受养人的签证/进入许可。
以上只是大致介绍了一下可以如何办延期手续以及需要什么材料等大原则上的规定。至于每一个具体个案需要准备什么文件,哪些文件还需要再提供复印件等等细节,则请参考移民局网站提供的具体指示操作。 我个人认为这些细节比较复杂,不是普通老百姓能轻易弄明白的,所以建议大家在办理的时候找一家信得过的律师事务所代理为好,因为他们会帮你们做好一切准备工作,而且处理起来会比较快些。 另外提醒一点,一般签证到期前三个月就要开始申请延期了,以免过期。虽然理论上讲只要在过期后回到国内申请新签证即可再次入境,但实际操作过程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的,比如航空公司可能会因此拒绝出票,或者在海关过境时遇到麻烦等等。 所以为了万无一失还是早做准备为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