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欧洲为什么不能打工?
首先,以题主的学历和年龄选择移民欧洲,可以实现的途径比较少,并且条件都相对苛刻。以西班牙非盈利移民项目为例: 1.申请人条件: 在18岁到50岁之间 无犯罪记录且通过体检 成立一家公司,成为法人代表 有移民目的之外的收入和收入来源(证明有移民目的) 成立公司的注册资本金需在5万欧以上;并且如果是在马耳他、塞浦路斯或希腊创立公司的话,注册资本金需要为50万欧以上。
2.项目要求 成立公司后,申请人的公司需要在当地实际经营,不能空壳公司。 成立公司的注册资本金及股东出资比例不可以更改,必须保留5年。 这其实就决定了申请人不可能像在国内一样,成立一家空壳公司来获取盈利了。
另外,虽然移民法国、意大利、德国等国的条件相对比西班牙更宽松一些,但依然也需要成立公司,并且实际经营,不能成为空壳公司。 而以英国为代表的传统移民国家,虽然申请条件比上述国家都要宽松些,但是所要求的“成立公司”实际上也已经是“过去的陈规陋习”了——由于之前各国对于创业移民项目审核并不严格,因此导致市场上有很多申请人其实是用“成立公司”的方式来获得移民身份。
事实上,这些公司在申请国并没有实际的业务,只是为了满足所谓的“成立公司”的条件。而各移民国家近年来陆续都对“成立公司”的项目进行了严格的审核,甚至有的国家对那些没有实际经营的空壳公司直接就不予审核。 例如加拿大联邦自雇移民对申请人的职业要求是:过去五年内有两年以上的相关工作经验,且该工作经验应与自雇职业相关。并且需要注意,这里的两年工作经验必须是英语或法语的正式工作职位;而在国内的一些“咨询公司”办理的所谓“加拿大工签”往往并不是这种形式,而是类似“保姆式”的短期开放性工作签证,在申请人到达加拿大后在语言不通的情况下从事家务劳动。这样的工作经历是无法符合联邦自雇移民的申请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