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专业有必要出国深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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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西北某政法院校毕业(非五院四系),毕业后进入一所民办高校任教。 2013年9月—2014年7月,担任该校法学学科负责人期间,为适应学校发展规划,培养质量要求,经向学校领导汇报并征得同意后,组织本专业部分教师(均为硕士以上学位,本科均为五院四系重点院校毕业,具有一定境外学习经历)开始策划并实施“留学项目”。该项目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海外名校交换生项目”,第二阶段为“港台地区及海外知名法学院访学交流项目”。 “海外名校交换生项目”的开展主要围绕学校法律事务部开展。为保证项目的顺利推进和高质量,由我本人联系欧美多所大学法学院以及中国香港、中国台湾地区相关法学院,洽谈交换生合作事宜;制定相应的选拔条件、选拔程序。

在取得校方许可后,先后选派6名学员赴美国天普大学(Temple University,美国顶尖法学院之一)、罗格斯大学(Rutgers University)、弗吉尼亚大学(University of Virginia School of Law)、密歇根州立大学(Michigan State University College of Law)、堪萨斯大学(The University of Kansas School of Law)、杜克大学(Duke University School of Law)等高校进行为期一年的学习。同时,为了扩大学员的视野,我还安排了他们分别到纽约办公室、芝加哥办公室、洛杉矶办公室体验不同地区的司法环境,了解不同文化背景下的法律职业和立法理念。

通过一年的学习,所有学员均完成相应学业,部分学员还选修了其他学院或专业的课程。他们其中不少人获得学校的奖学金,部分人获得了学校的荣誉学生称号。不少同学还参与了学校的科研立项,并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文章。 港台地区及海外知名法学院访学交流活动是我校与西北政法大学联合举办的,两校互派学员进行学习。期间,我们安排学员在两地进行对比研究,使学员对大陆法与台湾、香港地区法律的异同有深刻的理解。我们还邀请了当地知名学者来校进行专题讲座。 经过几年的努力,我校的“留学项目”得到了学校领导的高度认可,同时也获得了学员们的广泛好评。有些人通过学习,改变了职业生涯的方向;有些人扩大了国际化的视野,增加了职业选择的筹码;还有些人通过申请硕士学位,提升了学历层次,拓宽了就业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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