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中国绿卡的要求是什么?
2015年之前办理中国永久居留证,叫“绿卡”; 之后改称“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简称“永居证”或“绿卡”(官方称呼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条例》),是由中国政府发给外国人的身份证。持有绿卡者,可获得办理签证、移民入境和转换身份所需文件,并可免签入境。持绿卡者在出入境管理方面享受的待遇也是不一样的。
一、申请条件 《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签发对象是指在中国境内工作的外籍人员及其配偶,定居在中国的外籍华人、华侨,以及符合其他条件的外国人。
(一)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依法聘用,且连续工作满4年的外籍员工;
(二)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人民团体等单位,已办理就业手续的外国人;
(三)取得外国长期居留权,原籍是中国公民的外籍华人;
(四)取得外国长期居留权,原籍是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的境外中国人;
(五)结婚满3年和离婚不足2年的无配偶者;
(六)年满60周岁,身体状况能正常从事劳动或者活动的外国人;
(七)从事学术研究或其他文化体育交流的外国人;
(八)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材料 (一)有效护照原件和复印件;
(二)填写完整的《外国人永久居留申请书》;
(三)提供公安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三、办理程序(以深圳市为例) 申请人通过用人单位向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居住证办理申请,经核准后发放《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件》。
注意事项:
1. 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2. 如外国人不方便亲自来社保局申办,可委托他人代办,但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 办理时限为自受理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